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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则转换设计

准则转换整体思路

准则转换整体思路如下:

维度设计

维度成员设计

为实现准则转换需求,准则转换的维度设计如下:(此次仅预设中国准则和香港准则两个报告准则)

1 级2 级3 级AW维度名称备注
Report0准则
Local_GAAP默认准则用于承载单体报表初始采集数据,一般表示未经过任何转换前的准则数据。不同公司各自解析成不同的准则。
PRCGAAP1中国准则(调整后)中国准则最终数据
Local_GAAP1默认准则
PRCGAAP_Adj1中国准则调整记录任何准则向中国准则进行调整的过程
HKGAAP0香港准则(调整后)香港准则最终数据
Local_GAAP1默认准则
HKGAAP_Adj1香港准则调整记录任何准则向香港准则进行调整的过程

准则维度组合

准则相关维度组合设置如下:

转换过程数据层准则过程数据溯源
其他准则转中国准则转换前默认准则EIRptEntityInput
其他准则转中国准则准则调整中国准则调整ERAdjADJE.Base
其他准则转中国准则转换后中国准则(调整后)ERptATTotal
中国准则转香港准则转换前默认准则EIRptEntityInput
中国准则转香港准则准则调整香港准则调整ERAdjADJE.Base
中国准则转香港准则转换后香港准则(调整后)ERptATTotal

其他准则转中国准则(单体)

集成单位

在本项目中,所有集成单位,均通过 142 表进行数据采集,全部视同按中国准则进行数据采集,如存在特殊情况,需进行准则转换调整的,系统支持分录调整。

非集成单位

非集成单位既包括核算系统采用中国准则核算的单位,也包括核算系统采用非中国准则核算的单位。

  • 对于采用中国准则核算的单位: 用户需要填报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其他附表数据,以完成 142 张报表的采集。因核算科目与合并科目差异,用户需自行完成线下转换,再填报到系统中;
  • 对于采用非中国准则核算的单位: 用户需要先将准则转换前的数据通过合并科目余额表进行数据填报,并进行准则转换分录调整。对于其他报表数据,用户可以选择直接录入准则转换后的结果,以完成 142 张报表的采集。

中国准则转其他准则

本章节假设其他准则为香港准则,后续章节按中国准则转香港准则进行描述。

合并科目转港准科目

由于需要支持港准科目的二次调整,本步骤需要通过"映射配置表 + 业务规则"来实现。

映射配置表

源科目目标科目备注
合并科目.Base港准科目.Base

规则逻辑

对于中国准则转香港准则的 Mapping 过程,需要将"科目@合并科目,数据溯源@ATTotal,准则@中国准则"数据计算到"科目@港准科目,数据溯源@EntityInput,准则@默认准则"中。

港准科目调整

通过调整分录功能对港准科目调整即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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